国务院决定今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普查作为最基本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以及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保证我旗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顺利开展,现对全旗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以依法普查为主线,紧紧围绕人口普查的概念、内容、意义、方法和成果进行宣传。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宣传,实现全旗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普查;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兢兢业业,依法开展普查;广大普查对象解除顾虑、如实申报,主动配合普查,形成有利于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的有效机制和良好氛围。
三、组织实施
全旗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由旗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旗委宣传部统一领导,旗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旗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在2010年3月底前组建宣传协调小组,宣传协调小组成员由旗委宣传部、旗人普办、旗新闻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镇(街道)人普办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宣传工作。旗委宣传部要将人普宣传纳入2010年度宣传工作的整体计划,做出整体安排,向新闻单位部署人口普查各阶段的宣传任务。 四、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