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置警示销售区,处理好“临界期”食品
针对经营者对“临界期”食品销售方法不一,有的由于缺乏警示给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带来隐患,该局要求经营者在经营场所一致设置警示销售区,凡“临界期”食品一律在警示区内销售,一方面,提醒消费者购买之前要查看保质期,另一方面大大降低由于消费者的疏忽没有查看保质期使“临界期”食品成为“问题食品”的投诉率。
二、规范管理制度,阻断劣质食品供货源头
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农牧区食品经营户进销货台帐和索证索票以及食品公示栏的规范力度,要求做到进货台帐、食品公示栏、货架商品“三统一”,严查不明来源食品以及销售“三无”食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市场巡查密度,严查流动送货车送、销售劣质食品行为,阻断劣质食品的“源头”。
三、教育弱势群体,缩减劣质食品销售市场
针对学生、农牧民鉴别合格食品能力有限、运用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的现状,分别开展消费警示、“法律讲堂”进学校、进农家、进各大消费场所活动,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大力宣讲《消法》、《价格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弱势群体自我保护的能力和勇气,铲除劣质食品的消费群体。
四、设置维权指南,营造维权警示氛围
通过各大媒体公布12315投诉举报电话,在各大消费场所张贴12315消费维权宣传画,一方面,为消费者维权指明正确方向。另一方面,借助广大群众的力量,增强外部监督合力,有效延伸了监督触角,拓宽监督领域。
通讯员:时宏利、马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