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06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监督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本级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法院或者检察院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质询案则需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省(区、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提出,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答复。
今年启动立法后评估试点
有针对性地选择一到两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
作为社会领域立法的支架性法律,社会保险法今年有望出台,吴邦国表示将会完成对该法的审议修改工作,以解民众后顾之忧。此外,还将继续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提请审议增值税法和车船税法草案。
吴邦国还提出今年要启动立法后评估试点。结合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法律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一到两件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法律,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
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今年亦会加强,吴邦国表示,将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对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新制定的司法解释逐件审查研究,并督促“两高”对2005年以前制定的司法解释进行集中清理。
立法法和监督法都规定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章的备案审查制度。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立了备案审查室,不过其审查方式以被动审查为主,即由监督法规定的主体提起审查方启动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