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举措,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如何依托自身优势,挖掘人文历史潜能,整合非物质文化资源,抢抓国家政策投资机遇,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巴林右旗人杰地灵,素有“文化巴林”之美誉。民族文化是巴林右旗地方文化中的一簇奇葩,深入分析和梳理地方文化,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全力推进是挖掘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重心。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的现状
巴林右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草原游牧文化息息相关,具有种类繁多、内容丰富的特点。其主要形式大致可分为:民间故事(叶布根乌力格尔)、蒙古语说书(胡尔仁乌力格尔)、好来宝、英雄史诗、神话传说、民间舞蹈、民间歌曲、祝词、颂词、祭词、怠人察(对台激将词)、谜语、谚语等。新中国成立以来,已整理出版的民间文艺作品达几十种几百卷。根据民间艺人金巴扎木苏以胡尔仁乌力格尔形式诵唱录制而整理出版的英雄史诗《巴林格萨尔》、已故作者乌尔更格搜集出版的《疯人沙格德尔》、著名胡尔其(拉四胡说书者)乌斯胡宝音的《噶拉雄活儿的故事》、达木仁巴斯尔搜集整理的《巴林婚礼祝词》以及宝音贺希格搜集出版的《巴林民间故事与传说》等等,都是人们喜闻乐读的、集中反映巴林蒙古族劳动人民创作智慧的民间文艺精品,特别是英雄史诗《巴林格萨尔》引起了国际格萨尔研究界的广泛关注,已成为新的研究课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巴林右旗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机构;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了全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上报了自治区级非物质遗产项目10个(其中巴林婚礼、沙格德尔、巴林格萨尔、祝福阿曼乎朱、掷啪日吉游戏、翁根毛都祭祀、巴林祭火等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被自治区文化厅批准为第二批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上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个(巴林右旗现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6名);投入46万元,拍摄录制了100个小时长的《巴林格萨尔》;拍摄录制了大型纪录片《故乡文化》5期;对全旗乌力格尔、好来宝等民间艺术门类的46名民间艺人全部进行了登记备案;编辑出版了《巴林民间艺人》、《巴林好来宝集》等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相关书籍。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由于管理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宣传不到位、重点不明确等一系列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工作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的对策
1、加强领导,强化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不可少的内容。经济与文化唇齿相依密不可分,经济发展为文化发展提供保障,繁荣文化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为此,要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发展蒙古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重大意义,把该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落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工作的任务,明确主管职能部门的职责、权力和工作规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