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初,旗政府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文物的文件,要求全旗各级政府各族人民积极保护文物古迹。1958年夏,旗文教科派一名干部专门负责出土文物的管理工作。当年,旗人民委员会发出普查文物的通知,全旗以大队为单位,全面进行文物普查。1962年旗文物古迹管理工作明确由旗文化馆负责。1964年旗辽庆陵、庆州古城遗址、庆州白塔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旗政府责成文化馆负责其日常管护工作。"文化大革命"中,文物古迹、古建筑遭受严重破坏。"破四旧"中全旗古建筑悉遭毁坏。
1966年清固伦淑慧公主墓和固伦荣宪公主墓被掘,损失许多珍贵文物。1974年,荟福寺的山门、钟鼓二楼、前进院的东陪殿、后进院的西陪殿和康熙行宫的前大厅被拆毁,上级文物部门对此进行了严厉批评。为保护文物、加强文博工作,1975年旗革命委员会发出“严禁挖掘古坟、古生物化石”的指示。为加强文物管理和收藏工作,旗文化馆设文物组,并在荟福寺院内设文物收购站,文物工作专职干部增加到4人。文物工作由被动管理转为主动征集收购。文物工作专职人员走乡串户,一边征集收购,一边宣传党的有关文物政策、法令,为提高文物专职干部业务素质,同年派人参加国家在辽宁省举办的考古发掘训练班。1977年旗革命委员会发出保护文物的通知,同年,维修康熙行宫和荟福寺,派人参加辽宁省文化厅举办的文物保管学习班。
1979年,在荟福寺举办文物展览,展出旗内发掘收集的各个历史时期的文物。1981年,旗人民政府成立文物馆,专责对文物普查和收集管理。同时,对荟福寺进行修复。1983年为荟福寺前后大殿安装避雷装置。1984年复建荟福寺山门。
1985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旗文物馆改建为旗博物馆,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个县级的博物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布赫为博物馆题写了馆名。同年巴林右旗博物馆被评为全国文博系统先进集体,获国务院文化金牌。